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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获得合肥会计从业证书,继续教育两次后中断,能否补上
问:2012年获得合肥会计从业证书,继续教育两次后中断,能否补上?
答:按照规定:持证人员在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第二年起,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合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一般从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2015年度合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公示名单可登录合肥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信息公告栏查询。来信人可选择其中的培训学校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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