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网-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门户网站 资讯订阅 TAG标签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湖北 江苏 安徽 山东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辽宁 吉林 广东 广西
上海 浙江 江西 福建 湖南 宁夏 海南 河南 黑龙江 西藏 陕西 青海 甘肃 新疆 内蒙古 深圳

关于开展2018年度合肥新站高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05 来源: 会计继续教育网
关于开展2018年度合肥新站高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学习和掌握新发布的会

本篇文章由会计继续教育网整理推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开展2018年度合肥新站高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学习和掌握新发布的会计制度、税收制度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了解财经形势,增强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二、培训对象 

 区内已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安排及培训方式

培训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培训方式:

1、视同继续教育:符合视同继续教育的人员,登录安徽省财政厅网站(www.ahcz.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视同教育登记”按钮进行申请。有效申请人在成功提交信息后,持打印的视同继续教育登记表,携带身份证件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到新站高新区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2、网络继续教育:学员登录安徽省财政厅官网(www.ahcz.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网络教育学习”按钮。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按规定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考试合格后,相关继续教育信息自动登记到会计人员档案中,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
 
四、注意事项

1、参加继续教育既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又是会计人员的义务。各单位或部门要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支持本单位或部门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方便。

2、请各单位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务必完成网络学习及网络考试。

3、视同继续教育的形式参考附件。

附件:《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联系人:夏炎炎

联系电话:0551-65777358

新站高新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1日

此文章是由会计继续教育网(www.kjzjxjy.com)收集和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QQ 见网站底部,我们将及时处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谢谢合作!

  • TAG:


会计继续教育网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2016安徽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时间延长通知-安徽省财
2016安徽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时间延长通知-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延长2016年度安徽省会计...
2015安徽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安徽省财政厅
2015安徽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安徽省财政厅 省直及中央驻皖部门(单位),各...
2021滁州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2021滁州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2021滁州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http://61.190.70.224:8080/ah...
2020安徽会计继续教育入口:http://czt.ah.gov.cn/zdz
2020安徽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2020安徽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http://czt.ah.gov.cn/zdzt/hj...
2020宣城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2020宣城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宣城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020安徽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安徽省财政厅
2020安徽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文件 皖财会〔2020〕511号 ...
淮北市会计人员视同继续教育如何办理
淮北市会计人员视同继续教育如何办理 淮北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视同继续教育办理须知 一...
2019安徽会计继续教育入口:http://61.190.70.224:808
2019安徽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2019安徽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http://61.190.70.224:8080/ah...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湖北 江苏 安徽 山东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辽宁 吉林 广东 广西
上海 浙江 江西 福建 湖南 宁夏 海南 河南 黑龙江 西藏 陕西 青海 甘肃 新疆 内蒙古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