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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合肥新站高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学习和掌握新发布的会计制度、税收制度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了解财经形势,增强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二、培训对象
区内已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安排及培训方式
培训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培训方式:
1、视同继续教育:符合视同继续教育的人员,登录安徽省财政厅网站(www.ahcz.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视同教育登记”按钮进行申请。有效申请人在成功提交信息后,持打印的视同继续教育登记表,携带身份证件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到新站高新区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2、网络继续教育:学员登录安徽省财政厅官网(www.ahcz.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网络教育学习”按钮。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按规定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考试合格后,相关继续教育信息自动登记到会计人员档案中,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
四、注意事项
1、参加继续教育既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又是会计人员的义务。各单位或部门要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支持本单位或部门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方便。
2、请各单位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务必完成网络学习及网络考试。
3、视同继续教育的形式参考附件。
附件:《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联系人:夏炎炎
联系电话:0551-65777358
新站高新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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