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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财政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了规范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19〕547号),决定采取备案方式选择面授机构进入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
请申请参加备案的会计面授培训机构于8月10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科报送相关备案材料,财政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各培训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符合条件的给予公示,并根据公示结果办理登记备案。需报送的备案材料如下:
1、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情况登记表;
2、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证明材料、办学许可证、物价收费备案公示表、培训场所的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3、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4、专职、兼职教师职称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时现场核验后退回原件);
5、服务承诺书及其他需提交的相关培训说明。
联系人:王绪叶
联系电话:0552-5885595
地址:五河县环城北路财政局四楼会计科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情况登记表
五河县财政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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