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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宣城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宣城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人员: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0〕511号)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宣城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
尚未参加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学员,需先进行信息采集后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址:http://61.190.70.224:8080/ahkj/accUser/space/login_c.jsp?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二、科目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学员取得并在安徽省会计继续教育系统登记不少于90学分的,即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育形式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网络继续教育和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加计算。
1.网络继续教育。6月1日起,学员可登陆宣城市财政局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点击“网络教育学习”(网址:http://czj.xuancheng.gov.cn/Accounting/),按照《网络继续教育须知》,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2.视同参加继续教育。学员参加《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研究课题、发表论文等,或参加并完成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需课学习,在本年度登陆宣城市财政局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点击“视同教育登记”(网址:http://czj.xuancheng.gov.cn/Accounting/),按照《视同继续教育登记办理须知》,上传继续教育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视同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四、有关要求
学员应在各种教育形式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未参加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仍按照当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进行补学。
宣城市财政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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