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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3年安庆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相关单位及企业: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为提高会计人员执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现对我市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培训目的
以提高会计人员执业素质、管理能力和履行职能为核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重视和强调业务水平与职业道德水平“双提高”。
二、培训对象
2012年12月31日前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必须参加201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
三、培训时间
2013年6月~10月为集中培训时间。
四、培训内容及分类
1.行政事业类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内容是《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此类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庆市职工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企业类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内容是营业税改增值税实务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讲解及新旧街接要求。
五、培训机构及联系方式
1.安庆市职工学校(孝肃路167号)
联系人:缪中娣;联系电话:5512153,18755610559
2.安庆经中会计职业培训学校(安徽大学教学点)(集贤南路14号)
联系人:江学平;联系电话:8777877,13345569710
3.安庆市交通技工学校(菱湖南路153号)206多媒体教室
联系人:孙磊 ;联系电话:5545042 18605569984
4.安庆市雷博会计职业培训学校(安庆市开发区中兴大街138号)
联系人:潘红玲;联系电话:15605560707
六、培训要求
1.会计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应督促本系统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确保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2.培训单位应着力改进教学方式。提倡互动式、启发式教学,拓展PPT讲授、实例教学等方式,加强针对性、实用性,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3.财政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安庆市财政局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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