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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讲义:第五章 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 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及构成(第三十八条)
1、无形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2、小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二、取得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第三十九条)
1、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2、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
(1)购买价款
(2)相关税费
(3)相关的其他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
3、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4、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由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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