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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常见问题解答
重庆市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问题解答
1、问:什么是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
答:相对传统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而言,由会计人员自行登陆到经财政部门授权的网站,在网上完成报名、缴费、在线学习、考试的一种会计人员后续培训。实行网上继续教育后,除指定的少数会计人员外,主管部门和区县财政局不再组织面授方式继续教育学习。
2、问:参加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哪些?
答: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在重庆市区域内的持高级会计师称号证书、中、初级及以下的会计人员,原则上都要参加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
3、问:中、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保留面授方式有哪些?如何面授?
答: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中、初级及以下,年满50岁以上且不会操作电脑的会计人员,由所在地财政局组织面授学习,具体方法及时间请咨询所属区县财政局。收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问:高级会计师如何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答: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采取面授学习方式,时间、地点每年下半年另行通知 (持高级会计师称号证书的会计人员一律参加网上继续教育)。
5、问:每年网上继续教育时间段是哪些?
答:2012年8月至12月,以后每年2月至12月。
6、问:网上继续教育学时是多少?
答:24个学时。其中必学内容为12学时,选学内容为8学时,考试4学时。
7、问:网上继续教育机构有哪些?学员如何选择?
答:共指定中华会计网、东奥会计在线、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三家机构负责,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其中一家进行学习,市及区县财政不作推荐。网校网页留有咨询电话,会计人员学习中有何问题可直接咨询。
8、问:以往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如何参加2012年的学习?
答:2008年(不含2008年)以后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按2009、2010、2011的顺序参加补学,三个年度补学完成后方能参加2012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连续三年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必须报名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两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视同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予以登记。
2013年及以后年度的学习类推。
9、问:市级会计人员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如何选择所属区县?
答:按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选择,此不影响发证机关或隶属关系。
10、问:继续教育学时在一个年度内可以累计计算吗?学员如何掌握学习情况和考试情况?
答:可以累计计算并查询,在线考试不合格可以重考直至合格。学习完成情况后可登陆“重庆会计之家”查询系统注册情况(目前尚不能进行,查询系统正在开发过程中)。
11、问:当年缴纳的费用如未完成学习,次年重新学习需要重新缴费吗?
答:当年缴纳的费用如未完成学习,视同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次年补学需要需要重新缴费,发票可向网上继续教育机构索取。
12、问:继续教育免培条件有哪些?需提供哪些免培证明?
答:⑴参加当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或高级考试合格的,持合格证或中级持单科成绩单;
⑵参加当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的,持合格证或单科成绩单办理;
⑶在职人员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于当年取得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含大专)或学位证书的;
⑷经市财政局认可并备案参加国家会计学院、财经大学会计及会计管理专业培训一周以上(含一周)的;
⑸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且年内达到24小时,凭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记载;
⑹当年完成市财政局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并取得研究成果(凭结项证明和课题报告);
⑺当年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经济类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
⑻当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
以上人员可在每年12月31日前,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按属地原则到区县财政部门严格审核办理。
2011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在2012年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他年度类推。
13、区县会计人员符合继续教育免学条件的,如何注册?
答:区县会计人员符合继续教育免学条件的,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及相关证明,由所属区县审核后直接在内网上注册。
14、市级会计人员符合继续教育免学条件的,如何注册?
答:市级会计人员符合继续教育免学条件的,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暂到市财政审核注册。
15、问:会计人员完成网上继续教育后,如何注册?
答:会计人员完成网上继续教育后,相关信息会回传到重庆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自动注册。会计人员可在两年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所在地区县财政局登记。
16、问:会计人员参加2012年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如何抵免2012年的继续教育学习?
答:凡参加2012年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会计人员,参加网校继教学习时,网校会提示,请按提示选择即可。
17、问:参加小企业准则培训的,如何抵免2012年的继续教育学习?
答:区县财政组织小会计人员参加《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达到24学时的,可抵免2012年继续教育,由区县统一办理。
18、问:为什么有的会计人员进入网上继续教育页面后,个人信息不能有效认证?
答:会计人员进入网上继续教育前首先必须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否则新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提供相关数据进行认证。
19、问:会计人员如何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答:会计人员必须先登录到重庆会计之家“信息采集”栏目,有关操作流程详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10]79号)。
20、问:每年何时截止网上缴费和网上学习?
答:每年12月29日00:00网上报名系统关闭,次年1月1日00:00网上学习系统关闭,请各位会计人员安排好学习时间,超过此时间未完成学习的,视同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在次年重新缴费、补学。
会计人员连续三年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必须报名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两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视同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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