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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重庆网络会计继续教育继续开通
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相关部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重庆市财政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时确保我市财务会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近期相关工作调整事项告知如下,请各区县、各部门广大财会同仁理解并予以支持配合。
一、适当延迟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考试报名截止时间,推迟相关选拔笔试时间。
根据财政部和我市有关要求,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截止的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报名截止时间适当延迟,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近期需提交报名资料的考生,可将报名资料邮寄至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邮编:401121)。审核中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我们另行通知送达时间。
原定于2020年3月14日举行的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时间推迟,具体选拔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继续开放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为确保财会人员继续教育不中断,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将一直开放,请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czj.cq.gov.cn)采集并按规定进行继续教育。同时,我们也专设邮箱(1297891548@qq.com)予以线上答疑,会计人员可随时以邮件形式咨询相关问题,我们将及时答复。
此外,为更好服务我市财会人员,保障会计人员学习“不中断”、“不延后”,市财政局推出“线上网课”,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提供免费公益课程,我市会计考生可直接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czj.cq.gov.cn)扫码免费学习。
三、线上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布置和培训工作。
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将通过线上布置和视频培训,不再召开会议或组织培训,具体报送时间、报送要求等将另行通知。
四、适当延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评价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评价工作原定于2020年2月29日完成自评,2020年3月上旬开展集中评价,现该项工作适当延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办理。
(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的政策解答、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可在重庆市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czj.cq.gov.cn)办事服务-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中查询。请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http://acc.mof.gov.cn)提交网上申请,同时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邮编:401121),我们将及时办理。
(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变更备案、注销等业务的办理,可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http://acc.mof.gov.cn)提交网上申请,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邮寄至: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邮编:401121)。凡涉及证书发放或更换的,疫情期间一律采取邮寄方式进行。
(三)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分所)2019年度报备工作将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六、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业务办理。
我市代理记账机构2019年度备案工作仍将正常开展,请2019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所在区县财政局进行年度备案。请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做好日常备案和年度工作报告的报送工作。区县财政局也将继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通过网络报送、邮寄等方式实现代理记账年度备案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办理。
财会同仁们,当前,正是阻断疫情蔓延扩散的关键阶段,我们真诚希望广大财会人员积极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及时关注“重庆财政公众信息网”网站及“重庆财政”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工作最新情况。同时,请广大财会人员认真落实防控疫情规范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保持理性科学的态度和积极向上的心态,同心戮力、共克时艰,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祝大家平安、健康!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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