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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财政局关于2014年漳州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关于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漳财会〔2014〕1号
市直各单位、中央及省属驻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会〔2013〕18号)、《关于印发2014年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通知》(闽财会〔2014〕14号)等文件精神,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经研究决定,我市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继续教育仍然采取“网络教育与面授教育相结合”的办法,面授教育和网络教育统一纳入“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及要求
培训对象为我市(含中央及省属驻漳单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和换证,取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资格。
二、学习方式及内容
(一)网络继续教育
学员需自行进入“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网址:http://cz.fjkj.gov.cn/)并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在培训平台可直接报名学习,完成学习的学员,培训学习记录信息会自动同步到“管理平台”中。网络教育学员,除必修课程外,可根据各自的单位类别与自己的会计专业选择学习课程,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印发2014年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通知》附件《2014年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课程表》。
(二)面授继续教育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通知》(闽财会〔2014〕14号)规定,面授推荐使用教材(注:自愿购买):《新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讲解及案例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EXCEL在财务会计中的应用》(配光盘),中国商业出版社。选择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市直会计人员,可直接联系漳州市财政局指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点,由培训点代办报名事宜。
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完成学习任务并考试合格后定期导入“福建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存入个人档案,可在信息管理平台上自行打印继续教育记录单,并贴在证书上。
三、缴纳学费
(一)网络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学费为65元/生/学年。
(二)面授继续教育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闽财会〔2008〕372号规定,学费为64元/生/学年,不含教材费。
市直各单位、中央及省属驻漳单位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在2014年12月底前,自主选择市直一个培训单位(市直3个培训点附后)报名参加继续教育。
附件:市直3个培点名单
漳州市财政局
2014年4月1日
附件
市直3个培点名单:
一、漳州财贸学校,联系电话:2029585、2028715
二、漳州第一职业学校,联系电话:2024434
三、漳州安逸职业培训学校,联系电话:202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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