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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会计继续教育补充登记办理指南
一、办理对象
持证人员参加财政部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并获得学习培训证书的,应办理从业资格继续教育补充登记
二、受理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三、提交材料
(一)《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学习登记表》(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后生成并自行打印);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相关培训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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