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网-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门户网站 资讯订阅 TAG标签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湖北 江苏 安徽 山东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辽宁 吉林 广东 广西
上海 浙江 江西 福建 湖南 宁夏 海南 河南 黑龙江 西藏 陕西 青海 甘肃 新疆 内蒙古 深圳

2019汕尾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通知

时间:2019-03-06 来源: 会计继续教育网
2019汕尾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通知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

本篇文章由会计继续教育网整理推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19汕尾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通知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2019年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制定本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汕尾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2、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相关内容;
 
3、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4、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5、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7、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8、财政部在2019年度发布的与会计行业相关的法规制度;
 
9、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二、学分要求
 
年度累计完成不少于60学分。学分计量标准按照《规定》第十三条计算。如采用学时计量的,1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参照《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可在《规定》基础上增加其他学习形式。
 
四、管理责任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进行学分申报。
 
用人单位应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审核确认本单位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分事项。
 
各县(市、区)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实施办法,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
 

此文章是由会计继续教育网(www.kjzjxjy.com)收集和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QQ 见网站底部,我们将及时处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谢谢合作!

  • TAG:


会计继续教育网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2020广州会计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及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
2020广州会计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及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通知 关于2020年度广州市会计专...
2020广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2020广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2021新兴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新兴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
2021佛山三水区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2021佛山三水区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
2021汕头市龙湖区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2021汕头市龙湖区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
2021汕头市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2021汕头市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2021台山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通知
2021台山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通知 台财会〔2021〕2号 关于2021年度台山市会计...
2021揭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备案
2021揭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揭阳市财政局关...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湖北 江苏 安徽 山东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辽宁 吉林 广东 广西
上海 浙江 江西 福建 湖南 宁夏 海南 河南 黑龙江 西藏 陕西 青海 甘肃 新疆 内蒙古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