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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台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江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会函〔2020〕4号)的精神,为加强台山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提高继续教育质量,维护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开展台山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以下简称施教机构)的备案工作,备案期效为2年(2020-2021年度)。请有意参与的施教机构于规定时间内向市财政局会计股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要求
(一)备案方法及期限
参与申请的施教机构应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用户注册登录后,填写备案申请,并在线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网上备案申请后,备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于6月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到台山市财政局会计股,本次备案以纸质资料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寄出日期为准),逾期将视作自动放弃资格不予受理。
(二)远程培训机构应提供以下备案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独立域名的远程教育网站相关证明。如网站为自主开发的, 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使用非自主开发的网站,则必须提供可使用该网站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培训师资清单(附件1,网上原件扫描,邮寄盖公章的原件):授课教师不少20名,且具有长期从事会计教学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授课教师10人以上。
4、培训课程清单(附件2,网上原件扫描,邮寄盖公章的原件):根据财政部每年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南制订各类课件,包含国家财政、财务、会计、金融、税收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最新政策和前沿课程不少于600学时。
5、平台功能说明材料:证明平台能够提供PC和手机、PAD 等多种设备上采用浏览器方式的视频讲座,需要支持主流的浏览器:包括IE ( 8.0及以上版本),Chrome, safari、firefox,为不同带宽提供能够自适应的流媒体码率,保证在不同网络带宽环境下流畅地进行网上学习。
6、技术支持说明材料:系统设计应采用市场领先和成熟的技术,采用业界先进完善的媒体技术制作课件,保证学员能流畅的进行网上学习,课程需要能支持1000人同时在线播放的性能。
7、客服及服务方案说明:至少配备两名以上专职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维护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维护、用户管理、安全管理、数据管理、设备维护等,为学员提供24小时在线不间断的网络服务。应提供400、800等免费客服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络在线等方式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答疑解惑,同时保证24 小时的人工电话答疑服务。
8 、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承诺函(网上原件扫描,邮寄盖公章的原件)。
(三)面授培训机构应提供如下备案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
3、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应提交民政部门批准文件。
4、培训师资清单(网上原件扫描,邮寄盖公章的原件)。
5、培训课程清单(网上原件扫描,邮寄盖公章的原件)。
6、继续教育面授施教机构承诺函(网上原件扫描,邮寄盖公章的原件)。
二、备案公告
我局将采取查阅材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审核备案施教机构有关资格条件以及培训工作基本情况择优选取。为方便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的疑惑,施教机构在台山有服务点的也将优先选取。符合要求的施教机构将列入台山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名单并予公告。我局依法对施教机构开展继续教育培训进行监督,监督结果将作为下年度承担继续教育的重要参考依据
各施教机构应按要求按时申报、合法经营、诚信办学,对备案材料和日常培训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三、其他事项
本次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施教机构名单以(粤财会函〔2020〕9号)附件2所列名单为选择范围。
备案资料直接送达地址:台山市台城南门路223号首层
备案资料邮寄送达地址:台山市台城南门路153号台山市财政局会计股信箱
联系电话:0750-5528613
会计股联系人:赵日光
附件: 1.培训师资清单
2.培训课程清单
3.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承诺函
4.继续教育面授施教机构承诺函
5.(粤财会函〔2020〕9 号附件2
台山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日
PDF文件及附件下载:
台山市2020-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工作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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