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湖北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宁夏 | 海南 | 河南 | 黑龙江 | 西藏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内蒙古 | 深圳 |
本篇文章由会计继续教育网整理推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佛山会计学会2020佛山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01 学分要求
2020年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占60学分,公需科目占30学分)。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02 课程学习
1>佛山市会计学会已经上线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课程和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购买课程学习。
2>2020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件是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免费提供,可点击“加入购物车”开通课程进行学习,如已完成,无需重复学习。
03学分申报
自2020年4月起,全省(深圳市另行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省会计信息平台”(https://kj.czt.gd.gov.cn)完成规定学分登记和认定后,相关数据信息自动对接到“省继续教育系统”生成继续教育电子证书(一般3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纸质证书的,可在该系统自助打印,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
温馨提示
1、通过佛山市会计学会网上完成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的,由市会计学会后台直接回传学习记录和成绩到“省会计信息平台”,会计人员无需另外申报学分。
2、为保证学习记录和成绩的顺利回传,请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先在“省会计信息平台”(https://kj.czt.gd.gov.cn)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同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gdrst.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注册个人账号。
3、务必保证“省会计信息平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和“佛山市会计学会”三个平台注册账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必须一致;其中,“省会计信息平台”和“佛山市会计学会”个人信息中的行政区域必须一致。
佛山市会计学会
2020年06月01日
此文章是由会计继续教育网(www.kjzjxjy.com)收集和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QQ 见网站底部,我们将及时处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谢谢合作!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湖北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宁夏 | 海南 | 河南 | 黑龙江 | 西藏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内蒙古 | 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