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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财政局关于组织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3-05-19 来源: 会计继续教育网
东莞财政局关于组织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 东莞财政局关于组织2013年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 各财政分局: 根据我局《 关于印发 东莞 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实施方案 的通知 》( 东财〔2008〕385号 )的文件精神,为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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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财政局关于组织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

东莞财政局关于组织2013年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
 
各财政分局:
根据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财〔2008〕385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从业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二、考试科目:2013自学考试的考试科目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纳税会计实务)》。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统一编写的考试大纲为准,考试教材建议使用财政部推荐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系列教材。
三、考试形式及题型:自学考试采取开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等客观题。
四、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按照东财〔2008〕385号文件执行,每人每期30元,教材费按实收取。
 
五、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考试期数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2013年6月
5月13日—5月31日
616上午9:00-11:00
2013年9月
8月12日—8月30日
915上午9:00-11:00
2013年12月
11月11日—11月29日
1215上午9:00-11:00

说明:对报名人数较多或不足的镇街,可根据本镇街实际情况相应地增加或减少考试期数
六、考试地点:
2013自学考试的考试地点分别由各财政分局在本镇街设置,即:考生选择在那个镇街报名,考试地点就在该镇街(注:详细座位号请以准考证为准)
七、报名办法和程序:2013年自学考试报名采取先到网上预报名(不接受现场直接报名),再到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考生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陆 “东莞财政网”(http://czj.dg.gov.cn),再选择“会计服务”栏目,如下图:
并按照以下步骤完成报名:
第一步:选择“考试服务”→“继续教育自学考试”→ “个人网上报名”,如下图:
 
第二步:选择举办考试的行政区域→选择考试期数→ 选择相应报名点,如下图:
 
第三步: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点击“同意”,如下图:
第四步:正确填写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并设置原始密码,密码请牢记,如下图:
第五步:录入考生个人详细信息,其中“”为必选项,请考生录入完整的个人信息,如下图:
第六步:上传相片:点击“浏览”,选择照片,之后点击“上传”按钮,如下图:
照片要求:照片必须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第七步:正确选择考试科目和是否购买教材,如下图:
第八步: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个人报考信息。
第九步:点击下图中的“打印受理单”按钮,打印报名受理单(1份)。
(二)现场确认交费:
考生预报名成功后,须到自行选定的报名点(详细地址请以打印的受理单为准)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未在指定的日期(详细日期请以打印的受理单为准)办理确认缴费手续的,视为无效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受理表》
八、准考证打印:
由考生在当期考试前10天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九、成绩查询:
考生可以在当期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登陆“东莞财政网”查询当期考试成绩。
十、继续教育登记:
经考试合格的会计人员,可登陆“东莞财政网”→“会计服务”→“从业办理”→进行“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申请”。成功申请后,考生打印业务受理单;并按受理单上注明的日期,持有关资料到属地管理的财政部门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度登记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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