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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财政局2013年江门会计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
江财会〔2013〕2号
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及会计人员: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3〕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将我市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培训和方式
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采用面授培训与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创造条件,创新模式,推行远程教育,方便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高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会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由财政部门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请选择在各市(区)财政部门备案的面授学校和远程教育机构进行学习,其他途径学习不予认定。
(二)培训时间
选择面授培训方式的,参加培训班学习时间为3天,开课时间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培训时间为准。
选择远程教育方式的,网上培训时间为24小时。持证人员购买学习卡后自行登陆远程教育网站。
(三)培训费用
经市物价局核定,培训费用为70元/人,教材费按实收取。
三、其他事项
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股登记备案。
2013年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各市(区)财政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实施,并将所选面授学校及远程培训机构的备案登记表于4月25日前上报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备案。
江门市财政局
2013年3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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