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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珠海市直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培训机构、广大会计人员: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3〕15号)和珠海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珠财会〔2013〕4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市直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持有珠海市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按有关规定,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纳入会计从业资格证后续监管范畴。
二、分类培训
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分类培训,根据单位类型共分为四类:
第一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主要包括:大中型企业持证人员,即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及以上的企业持证人员;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
第二类,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持证人员。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除外。
第三类,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
第四类,其他持证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的培训内容为:
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号──第18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2.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二)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培训内容为《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培训内容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
(四)其他持证人员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上述三类培训内容之一作为2013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五)培训内容审核。各培训单位提供的培训课程内容(含远程课件)必须报送我会审核。
四、参考教材
(一)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关内容。广东省财政厅推荐使用财政部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2010)》。
(二)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广东省财政厅推荐使用财政组织编写的相关讲解或指南。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内容。广东省财政厅推荐使用财政部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
(四)《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广东省财政厅推荐使用财政部组织编写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应讲解或释义。
培训教材由会计人员自愿购买,任何单位不得强行推销。
五、培训方式
2013年市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网络远程教育和面授培训两种方式,持证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培训方式。
(一)网络远程教育。登录珠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平台(http://www.kj2100.com/StudentCenter/JiJiao/ZhuHai/)参加网络远程教育,按照网上验证学员身份、购买学习卡或网上支付开课、网上学习、网上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13】12号)要求和全市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改革,规范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我市争取2014年起全面推行会计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
(二)面授培训。持证人员可选择经财政部门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3天,每天8个课时,共计24个课时。为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面授培训”采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培分离”制度。持证人员在完成面授课程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将人员名单报我会预约网上考试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限自行登录指定网站参加网上考试。考核不合格或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持证人员,可在1个月后由培训机构预约时间进行补考。
(三)选择上述任何一种培训方式培训并通过考核,培训情况统一由系统自动记录到本人会计档案。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珠海市财政局会计科网站(www.zhczkj.net)“诚信档案查询”查询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无须领取纸质培训合格证书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et
(四)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通过网络远程教育进行补学习。
六、培训时间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止。
七、培训收费
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参照2012年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按72元/人收取。
八、培训要求
(一)对持证人员及有关单位的要求
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进一步提高会计业务水平。持证人员的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二)对培训单位的要求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和学员档案管理制度,扎实有效的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2)对每期培训班学员进行考核,了解培训者对培训效果的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3)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天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安排、收费标准、授课老师名单等)报我会备案。
2.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
3.切实履行如下承诺:
(1)不采取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
(2)不将培训工作转托其他单位;
(3)无违反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其他行为。
4.对网络远程培训单位的特别要求:
(1)自主独立运营远程继续教育网,保证网络畅通;
(2)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及珠海市财政局的要求及时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3)做好网络学习的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4)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网络学习资金的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市直培训机构名单
2.珠海市会计人员面授后续教育网上考试平台操作说明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操作说明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卡销售点联系名单
注:附件1至附件4请链接http://www.zhczkj.net/feedback/msgnew.asp下载查阅。
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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