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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贵港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转发贵港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财政所,区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区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贵港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贵财会﹝2018﹞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不集中举办面授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以及其他学习方式完成2018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二、参加覃塘财政局举办的2018年覃塘区新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班和财务人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财经政策培训班培训的人员,在完成培训费交纳手续后,折算为60学分。已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请于2018年12月25日前交纳培训费(培训费75元/人/年,账号:45001753781059099888,户名: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国库支付局,开户行:建行覃塘支行)并到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综合股办理折算学分手续。
三、各单位接通知后请督促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联系人:冯达林,电话:0775-4725289。
附件:贵港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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