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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襄阳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襄阳财政局
为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财会[2013]18号)以及《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鄂财会规[2013]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学习。
各单位要按照《会计法》、《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鄂财会规[2013]13号)的相关规定,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方便。
二、继续教育学习课程分类:
1、管理会计专题
2、热点及新政策专题。
3、小企业新政策。
4、实务操作系列。
5、税收政策。
6、行政事业类。
7、金融类。
8、综合素质类。
三、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实行网络在线学习。在线学习开通时间:2015年3月15日—2015月11月30日,学习时间:2015年3月15日—2015月12月31日。登录襄阳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网(http://www.dongao.com/hubei/xiangyang/),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登记
网络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分后,请在次月10日后携带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到襄阳市会计局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五、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和联系方式:
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市会计学会负责。报名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12号,咨询电话:0710-3230287
襄阳市会计学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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