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湖北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宁夏 | 海南 | 河南 | 黑龙江 | 西藏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内蒙古 | 深圳 |
本篇文章由会计继续教育网整理推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武汉市会计继续教育网:关于补学2015年及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分通知
各位学员:
需要补2015及以前年度的学分的学员可以继续在“2015年及以前”栏目里学习。如果需要参加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登录学习系统后,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栏“首页”,再在右侧选择“开通新年度”。开通后即可在"我要选课"栏目里出现你新开通的“2016年”。
2.一定不要在“2015年及以前”里学习2016年度的学分,这样会视为无效学分。
3.2016年以后,每年仅能取得当年的24个学分,多学课程不计学分。
特此公告
此文章是由会计继续教育网(www.kjzjxjy.com)收集和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QQ 见网站底部,我们将及时处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谢谢合作!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湖北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宁夏 | 海南 | 河南 | 黑龙江 | 西藏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内蒙古 | 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