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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襄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继续教育管理
襄阳市财政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并负责襄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鱼梁洲开发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县(市)及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高新区、东津新区财政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所属地区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按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三、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方式以远程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必须选择经财政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机构。可通过登录当地财政局公众网,了解备案继续教育机构名称、服务电话等培训信息。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所列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自主选择参加。
四、继续教育内容和培训时间
(一)继续教育内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19年度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执行。
采取面授培训的继续教育机构要按照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分别安排培训期次和课程、并在教学计划中明确。
(二)培训时间。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具体时间以各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为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当地财政局公众网,查询已备案的培训机构名称、教学计划、服务电话等培训信息。
五、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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