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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辛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辛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一、操作步骤
须先在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通过审核后,可登录河北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hebei.gov.cn/)→会计服务→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在用户登录窗口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系统,进入继续教育模块进行网络学习及其他相关操作,系统自动登记学分。
二、关于2020年度完成继续教育的期限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需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三、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辛集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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