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湖北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宁夏 | 海南 | 河南 | 黑龙江 | 西藏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内蒙古 | 深圳 |
本篇文章由会计继续教育网整理推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18和2019年度辛集市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操作流程的说明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和2019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操作流程的说明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首先在我市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公告已在河北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公布)。需要通过网络学习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分的,须先在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通过审核后,可登录河北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hebei.gov.cn/)→会计服务→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在用户登录窗口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系统,进入继续教育模块进行网络学习及其他相关操作,系统自动登记学分,2018和2019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咨询电话:0311-83222394
辛集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0年2月11日
此文章是由会计继续教育网(www.kjzjxjy.com)收集和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QQ 见网站底部,我们将及时处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谢谢合作!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湖北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宁夏 | 海南 | 河南 | 黑龙江 | 西藏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内蒙古 | 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