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修订)、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学习。
各单位要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方便。
二、继续教育重点学习内容
(一) 热点及新政策专题。
(二) 小企业新政策。
(三) 实务操作系列。
(四) 税收政策。
(五) 基础知识类。
(六) 税收筹划。
(七) 内部控制。
(八) 行政事业类。
(九) 融资及金融类。
(十) XBRL系列。
(十一) 农村类。
(十二)综合素质类。
三、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实行网络在线学习。
2013年度在线学习开通时间:2013年3月1日—2013月11月30日,学习时间:2013年3月1日—2013月12月31日。登录襄阳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网(http://www.dongao.com/hubei/xiangyang/),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的确认
网络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请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到襄阳市会计局确认。
五、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市会计学会负责。
六、继续教育网络学习联系方式
0710-3230287
襄阳市会计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