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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邯郸会计继续教育8月1日起开始
邯财会[2013]13号
邯郸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 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驻邯省直、中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市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所有会计人员应从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8月1日--12月31日。
三、继续教育方式
中级会计资格人员须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
初级会计资格及以下人员,可选择参加面授或网络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非税收入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制度等。
五、培训管理和考核
(一)会计人员应参加所属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管理由所属财政部门负责。
(二)单位会计人员超过50名的,也可填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属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自行组织本单位持证人员的培训。
(三)凡是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包括中级会计师),应登陆《邯郸会计网》任选一家网校,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四)其他视同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手续。
(五)以前年度漏缺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直接登陆《邯郸会计网》,通过网上学习方式补足继续教育课时。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管理,坚决制止只收费不培训的行为,严把师资关,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市财政局负责监督检查县(市、区)继续教育管理情况。
附件: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申请表》;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流程》;
3、《市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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