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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2013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根据《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以及《河北省财政厅会计处2013年工作要点》等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秦皇岛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管理
2013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继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隶属市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秦皇岛市财政教育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和登记;各县、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各县、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培训和登记。培训形式为集中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两种形式,具备上网条件的持证人员可以采取网上培训。
二、培训对象及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我市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今年将对我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实行分类培训。根据单位类型划分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小企业持证人员四个类别。
培训内容为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内容及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以及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相关的财经知识和法规。
三、培训形式
1、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会计继续教育由所属财政局直接负责组织面授,社会培训机构不得承办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会计继续教育。
2、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持证人员会计继续教育由所属财政局和社会培训机构共同负责。
3、其它持证人员(如学生、待业和退休人员等)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上述四类培训内容之一作为2013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由所属财政局和社会培训机构共同负责。
4、无法参加面授学习的持证人员可参加网络会计继续教育。
5、符合免培条件(会计专业类)的人员需办理成绩登记,市直单位的人员请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财政窗口办理,其他人员到所属各县区财政部门办理。
四、培训要求
1、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会计工作能力。
2、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录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3、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合理安排好工作和学习的时间。
五、报名方式
1、市直持证人员登陆秦皇岛市财政局网站会计继续教育报名专栏,准确填报个人信息,选择培训班次后按系统提示的时间到秦皇岛市财政教育培训中心(海港区和平大街21号,天洋电器对面)缴费。详尽报名事宜详见秦皇岛市财政局网(http://www.qhdcz.gov.cn)会计管理类专栏。
2、报名开始时间:2013年4月8日---5月8日
3、县区持证人员到所属财政局报名。
4、咨询电话:3020505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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