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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大庆高新区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大庆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大庆高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我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黑财会【2022】11号)和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庆财会【2022】3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做好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高新区辖区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继续教育的时间
培训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11月30日,培训学时为90学时。
三、继续教育形式
1.中华会计网
网址:http://jxjy.chinaacc.com/heilongjiang/daqing/
服务咨询电话:010-82318888/400-810-4588
2.东奥会计在线
网址:https://dqgx.dongao.com
服务咨询电话:400-627-5566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网站进行学习。在职在岗人员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区进行继续教育,非在岗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区或居住所在区进行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登记
高新区继续教育登记全程网上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会〔2019〕11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一周后,方可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一)参加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由财政部门按照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提供的报备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未按程序提前向财政部门报备的,财政部门不予办理登记。
(二)在黑龙江省考区参加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至少通过一科的,财政部门直接为其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应登陆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进入“继续教育”栏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不可变更所属地、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以免无法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具有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中的“继续教育”栏目,通过省财政厅继续教育入口参加培训。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2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及时进行登记。同时,以前年度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应尽快补学。
相关问题可拨打0459-8109377进行咨询。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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