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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财政局关于抓紧完成2013年安阳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有关精神,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豫财会[2013]7号)要求,2013年度我市初、中级及一般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学方法
所有会计人员可根据需要从网校提供的其他相关课程中选学,每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当年所学的必学内容与选学内容须达到24个学时(含考试时间)。
二、合作网校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www.nai.edu.cn/)、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www.dongao.com)。
会计人员登陆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系统(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继续教育报名,选其中一个网校进行网上缴费,按学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三、具体要求
1、继续教育学习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高级会计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经省财政厅会计处确认后,输入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信息库内。
3、请广大持证人员高度重视继续教育,按时完成学习任务,避免因漏学对个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换证及职称考试等造成不利影响。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安阳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510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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