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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外省调转会计人员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要求,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需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我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方可报名。
考虑到部分外省调入会计人员在参加我省信息采集时,已经在原省份完成了2020年度继续教育。为进一步减轻会计人员负担,我们在“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功能下增设了“已完成外省继续教育”项目,会计人员登陆“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http://czt.hunan.gov.cn/ztzl/kjxxw/)在线提交外省财政部门出具的2020年度继续教育的合格证明,经审核通过后,即视同完成我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湖南省会计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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