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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长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财政厅《吉林省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2016年度长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
长春市继续教育的报名和学习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至2016年12月15日结束。当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二、继续教育交费方式和标准:
网络教育采取网上交费和现场(代收)交费两种方式,网络教育收费由提供培训服务单位东奥会计在线收取。2016年网络继续教育收费50元/人(赠送电子教材),补学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按原收费标准收取。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按照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不同行业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主要包括:2015年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金融监管行业等重要的财政、税收政策法规,新发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制度解读等。行政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的重点为政府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内容。
四、继续教育学习流程
(一)网络教育办理流程:
(1)选择网上交费的会计人员,请点击“吉林省会计网---操作窗口---继续教育”,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交费,交费成功后东奥会计网自动开通,返回“吉林省会计网---操作窗口---东奥学习”,进行网上学习不少于24小时,如果报名未直接网上交费,以后需要交费时,进入修改报名信息项目进行交费。
(2)选择现场交费的会计人员,请点击“吉林省会计网---操作窗口---继续教育”,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一份,携带本人报名表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长春市财政局综合楼C座2楼会计服务大厅继续教育窗口报名交费,交费后登陆“吉林省会计网---操作窗口---东奥学习”进行网上学习,不少于24小时。
(3)交费后学员需要开具发票的,在东奥学习的页面直接申请发票即可,并请及时在网站更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然后发票由东奥会计在线直接邮寄给每位会计人员。
注:东奥学习合格后系统自动确认,学员可以通过“吉林省会计网---操作窗口---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查询”,来查询个人继续教育情况,不需要到现场办理任何手续。
东奥会计在线咨询电话:400-627-5566。
(二)面授教育办理流程:
1、参加面授教育的会计人员,首先登陆“吉林省会计网”—左侧“继续教育”网上报名--选择面授教育并打印报名表。请于8月31日之前携带报名表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长春市财政局综合楼C座二楼会计服务大厅继续教育窗口办理,将根据登记人数情况安排面授学习。面授教育应以省财政厅统一编写的继续教育教材为主要学习内容,学员要按时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认真考勤,完成规定学时,考试合格后,由长春市财会人员教育中心负责录入管理系统。
2、参加集团化教育的单位,应以省财政厅统一编写的继续教育教材为主要学习内容,其他学习内容由申办方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并到长春市财政局综合楼C座2楼会计服务大厅继续教育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审核备案。
(三)视同通过办理流程: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申请按视同通过本年度继续教育办理。已经在网上报名选择“网上学习”并已缴费的,不能办理视同通过。
登录“吉林省会计网---操作窗口---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学习方式选择视同通过并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视同通过的原因,并打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1份。按照不同视同通过方式,分别按以下要求提供不同材料,到长春市财政局C座2楼会计服务大厅继续教育窗口现场办理。
(四)视同通过的具体条件:
1、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并通过一科的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1份
②到《全国会计评价网》打印成绩单1份
③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含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会计类高校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
会计类包括:会计学、各类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注册会计师专业、财务管理、审计专业。
①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1份
②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退休人员(符合男60周岁、女55周岁)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1份
②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其他符合视同通过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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