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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会计信息采集通知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文件(吉财会[2018]856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县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根据会计管理及继续教育等工作的需要,要对全县会计从业人员和准备从业人员进行会计信息登记。
1、进行会计信息登记时,严格执行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
2、会计人员(含准备从业人员)必须如实登记相关会计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3、登录吉林省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点击首页的网上服务入口下的信息采集按钮,按照《吉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依次进行用户注册、信息登记、资料扫描件上传、信息确认提交等流程操作。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会计人员方可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和办理其他业务。
4、信息采集时间:信息采集从2018年11月开始,到2019年4月结束。
农安县财政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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