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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阴会计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江阴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4年江阴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镇(街道)财政所、高新区财政局、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靖江园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财政部73号令)、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等有关规定。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4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本市范围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含2014年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14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从2014年6月开始至2014年11月30日结束。
三、继续教育类别
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行政事业类和企业(含金融企业人员)两种类型,分别进行。
四、培训形式及课时要求
(一)学习形式
2014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部采用网络培训,在线学习,在线考试。
(二)课时要求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其中必修课为14课时,选修课为10课时,学员根据本人工作性质自行选择课程。
2、学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后,需在网上进行考试,考试题分单选、判断及多选题,考试合格分为60分,学员共有3次考试机会,超过3次不及格的需要重新购卡学习考试。
五、培训内容
2014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按行业分两个部分:
1、行政事业单位类
(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新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3)《部门决算管理制度》、(4)《新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5)关于印发《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则》、(6)《政府采购法》讲解、(7)《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
2、企业会计类(含金融企业)
(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2)《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超标准编报规则》、 (3)《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4)《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5)《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6)《企业会计信息化规范》、(7)《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8)《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9)《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10)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11)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
六、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及管理
1、继续教育培训实行属地与条线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别实施”原则;
2、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确定培训责任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和培训网校协调工作;
3、各镇(街道)财政所、开放园区财政局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负责市行政事业单位、国资公司及驻澄企事业单位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七、网络培训的具体实施要求
1、本市会计人员根据属地原则到所在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江阴市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责任单位”)报名,报名时请认真填写“江阴市2014年度会计人员教育培训报名表”(附件2),单位组织统一报名的由单位统一填写报名表,购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卡。
2、 会计人员报名后凭学习卡登录学习卡上标明的网校网址,认真填写个人资料,正确选择所在辖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驻澄企事业单位请选择市本级),在网校“无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页参加学习,完成规定的学时后及时进行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后打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报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于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学习并通过在线考试,未完成规定学习时间及考试未合格者,视为未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合格后,携带网上打印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到报名地点(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办理2014年度继续教育确认事宜。确认合格者发给无锡市财政局印制的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贴花,会计人员领取贴花后应及时将贴花贴在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记录页上以示证明,贴花遗失不补。
4、以前年度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一律通过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培训,每补一年购买一张学习卡,具体培训程序按今年的继续教育方式进行。
八、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学习卡每张为80元,会计人员在购买学习卡后不再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九、其他
会计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江阴市财政局
附件:
江阴市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责任单位.doc
江阴市2014年度会计人员教育培训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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