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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宿迁会计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宿迁市财政局
宿财会〔2014〕10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洋河新城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9月25日起开展全市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我市范围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2、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2014年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2014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从2014年开始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3、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共设置24个课时(必修),学员修满规定学时后即可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内容为选学必修课内容。学员登录本人学习系统后,可以结合自己岗位专业需要,选择学习相关必修课,也可跨类选择学习,但须完成规定课时。
选修课不列入考试考核内容,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学习需要自主选择。
三、培训形式
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面采取网上远程教育培训形式,会计人员登录宿迁市财政局网站,点击 “宿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入口” 进入,或直接登录“宿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 http://sqkj.edufe.cn)学习。
四、继续教育时间
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2015年1月31日,学员可反复多次学习,学满24学分后可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即可打印合格证书(视同备案),不合格者可补考,不限次数。
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成相应学习考核内容,并同时参加今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收费标准、缴费方式、发票领取
1、收费标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每人每年50元。
2、缴费方式:网上缴费。登录“宿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凭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123456登录后按照提示步骤缴费。
3、发票领取: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20日(节假日正常休息,逾期不再提供发票)
宿豫区财政局 |
宿豫区财政局102、103室 |
84465537 |
宿城区财政局 |
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212室 |
82960885 |
宿迁市财政局 |
宿迁市财政局502室 |
84363054 |
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65服务大厅“财政局”窗口 |
88859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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