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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财政局:2016太仓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镇(区)财政部门、太仓市财会教育中心: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市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统一样式、统一编号规则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二、培训内容及课时
(一)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考试类(必修课)内容和考查类(选修课)内容。学员所选的考试类内容将作为学习结束后在线机考的内容。学员所选的考查类内容不作为在线机考的内容。
1、考试类学习培训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解读、财务会计热点问题、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导、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管理等(详见平台教学计划)。
2、考查类学习培训内容:涵盖财务管理、财务报表、会计基础、人际沟通、团队沟通、时间管理、素质提升等多门类课程,由会计人员根据自身需要及学习兴趣自主选择学习。
(二)本年度继续教育总课时为24小时,每课时折算为1学分。其中:培训课时为20课时,在线机考课时为4课时。学员在选择培训课件内容时,总培训课时必须达到20课时,其中考试类内容课时必须在14课时以上(也可以20课时都选择考试类课程)。学员按要求完成作业和考试,总成绩合格者可打印保存继续教育学习记录(二维码形式,请打印于A4纸保存)。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在学习考试时间内有一次补考机会(包括修改作业),两次考试未通过者,视同未完成该年度继续教育,缴费不予退还。
三、培训报名与学习考试时间
培训报名从2016年4月1日开始至2016年11月30日结束。学习卡激活时间从2016年4月1日开始至2016年11月30日结束。学员考试时间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结束,学员可在该时间段自行安排好学习和考试。
请各学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激活学习卡完成继续教育作业和考试,截止时间过后,学习系统立刻关闭,不再延期。
2015年度继续教育已激活学习卡的学员可继续在2016年度学习平台开放期间进行补学补考,2015年已学习的相关记录仍会保留;以前年度未激活的学习卡只限在2016年度学习平台开放期间使用,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学习结束的,该学习卡将会失效;2016年度购买的学习卡只限在本年度学习平台开放期间使用,过期该学习卡将会失效,后果自负。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式与流程
2016年度太仓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分别为:东财在线http://tckj.edufe.cn
2016年度太仓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网络教育的方式(学习、考试统一采用网上在线方式)。我市2016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承办机构为太仓市财会教育中心,会计人员应主动与承办机构联系(电话:53540711),及时报名购买上网学习卡参加培训和考试。
五、培训收费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核定的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收取标准为 80元/人。
六、视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完成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或抵免部分学分: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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