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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吴中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吴中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统一样式、统一编号规则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
2016年度吴中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网络教育的形式。从2016年4月1日起,会计人员可任选以下地点购买上网《学习卡》。
城区:苏苑教育培训中心(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3楼,65656858)、城区财政分局(长兴街118号,69381796)。
镇(区):甪直财政分局(65015387)、木渎镇成教中心(木渎镇文昌路31号,66268876)、光福镇财政所(66231354)、胥口财政分局(66211508)、临湖财政分局(66291938)、东山财政分局(66304350)、金庭镇财政所(66371563)、度假区财政分局(66030310)、越溪街道溪翔路广播站(66565142、66375971)、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横泾分中心(66202447)、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郭巷分中心(65969202)、城南街道办事处(65130221),江苏吴中中等专业学校(龙翔路333号,65625626)。
学员根据《学习卡》上的网址(或登录吴中区财政局会计之家网站http://czj.szwz.gov.cn/kjzj.asp),凭《学习卡》登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系统,自行在线学习,完成作业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再申请一次考试机会,两次考试未通过者,视同未完成该年度继续教育,缴费不予退还。网上培训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学习网站上的操作指南。
本年度继续教育总课时为24小时。其中:在线培训课时为20小时,在线考试课时为4小时。
三、培训时间
2016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从2016年4月1日开始,至2016年12月31日结束。
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尚有遗漏的会计人员,可同时购买多张《学习卡》参加在线补培训和考试。
通过网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自己打印保存继续教育学习记录(二维码形式,请打印于A4纸保存),不再需要办理盖章手续;也可任选至:1、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越溪,吴中经济开发区苏街198号),2、苏苑教育培训中心(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3楼,65656858),3、木渎镇成教中心(木渎镇文昌路31号),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盖章手续。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于8月份起,至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越溪,吴中经济开发区苏街198号)办理视同完成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续。
四、培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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