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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宝应县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宝应县财政局
全县各类会计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所有持有我县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包括外地驻宝单位的各类会计人员。
二、培训形式
2016年度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远程学习培训,集中考试的形式。网上培训需购买学习卡,学习卡由各培训点代售,每卡80元,4月15日开始售卡,7月31日停止售卡。
网上培训机构为中华会计网校(网址:www.chinaacc.com,电话:01082318888,邮箱:card@chinaacc.com)。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员修满规定课时后可申请考试,考试内容为所学必修课内容。学员可以按类选择学习必修课有关课程,也可跨类选择学习。
必修课培训内容:
1、一般企业/金融类会计人员:
《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制度应用指南》、《财政部关于管理会计的7个解读》、《会计基础知识》、《听警官讲财务风险防范》、《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增值税纳税申报实务操作》、新会计准则第9、30号等。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新预算法解读》、《会计职业道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解读等。
四、培训时间
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自2016年4月15日始至2016年9月5日结束。参加网上学习的时间不限,可反复多次学习。
五、预约考试
学员需预约考试时间和场次,预约成功方可参加集中考试,预约时间:7月20日-8月10日。
六、集中考试
考试为集中机考,由各培训点组织实施,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监督。考生凭会计证和学习卡参加考试,输入学习卡号和密码登陆考试。考试结束当场提交成绩,合格人员在10月上旬可以登录“扬州市财政局网站”中的“扬州会计”板块查询继续教育合格情况。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和因故未参加考试的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培训点购买补考卡,可再次登录学习原学习内容,申请考试(每年限一次补考),补考卡每卡10元。
考试时间自2016年8月13日始至2016年8月31日结束,补考时间自2016年9月1日始至2016年9月5日结束。
七、联系方式
地点:县财政局会计科(302室);电话:0514-88236925。
宝应县财政局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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