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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台市2013年会计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组织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7-29
各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城东新区、西溪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新曹农场、弶港农场,各企业:
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上级财政部门安排和我市会计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市所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二、培训方式与流程
为紧跟信息化社会的发展步伐,满足持证会计人员方便灵活地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要求,我局委托东台市财会教育中心开发建立了“江苏省东台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网址:http//dt.chineseae.com)。从今年起,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主要采用网络培训的方式,会计人员在线完成学习和考试。流程为:新学员注册→信息修改→学习卡开课→在线学习→在线考试→打印成绩单→确认盖章(详见操作流程)。暂不具备网上学习条件的会计人员可到市财会教育中心报名参加面授学习。
三、培训内容及课时
(一)培训内容:包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及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讲解、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等17个单元,由会计人员根据所在行业和会计岗位自主选课学习。
(二)培训课时:所选各单元学习课时累加不少于24学时。
四、培训报名与学习考试时间
各镇(区)会计人员到所在地财政所(分局)报名,获取网上学习卡;其他会计人员到市财会教育中心(台城惠民路19号,电话:86035181,85213963)报名,获取学习卡。报名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25日止,学习考试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持证人员可在该时间段内自行安排学习和考试。课程开通之后,需在3个月内完成网上学习和考试。完成单个单元学时后,可进入该单元限时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即代表该单元学习已完成。完成学时累计达到24学时,即代表当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已完成,系统将自动生成继续教育记录单,学员凭此单到市财会教育中心办理确认登记。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收取标准每人80元执行。
六、其他事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每个会计人员应尽职责,凡在培训范围之内的会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2012年度因故未完成培训的人员,须报名补学该年度的培训课程,学习和考试方式与2013年继续教育培训相同。按照《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东台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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