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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赣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通知-赣州财政局会计科
关于开展2014年赣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公告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市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会〔2007〕11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赣财会[2014]34号)精神,现将2014年赣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原则: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省实行“三统一”原则:统一继续教育的时间;统一网上继续教育服务商;统一继续教育的教材。
二、培训时间:2014年7月份至12月份。
三、培训对象: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2014年办证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四、 培训内容:中国2013年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企业会计准则解读、2013年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行业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解读、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解读、最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解读。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统一使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江西省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
六、培训形式:现场面授和网上继续教育两种形式。
现场面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即会计从业人员参加发证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黄金技术开发区的持证人员参加市本级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
网上继续教育,登录“江西财政”网( http://www.jxf.gov.cn/ ),点击主页左边的“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图标进入学习。
七、承办单位:
1、集中面授培训承办单位:
各县(市、区)面授培训承办单位由当地财政部门对外公布,市直集中面授培训承办单位为:赣州市华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东阳山路9号温州街北二层A区1号,联系电话:8128828。
2、网络培训承办单位:
(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2)北京东奥会计在线。
八、其他事项:
1、现场培训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课时内容授课、考试,严禁借培训之名乱收费,如发现只收费不培训或乱收费的,一经查实,取消承办单位培训资格。
2、各部门、单位应鼓励、支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3、对下岗失业和纳入低保范围的持证会计人员,应减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的培训费。
4、各培训单位组织培训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将培训计划(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等)报当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备案。
5、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市财政局将对各培训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赣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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