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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萍乡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萍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赣财会【2015】34号)精神,现将萍乡市2015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萍乡市管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须完成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后,才能进行2015年继续教育;未进行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的证书,必须先进行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具体操作流程是:登录江西会计网,点击“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办事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后,携会计从业资格证前往市财校确认信息。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成功后多年有效,无须每年都进行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已经进行了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的证书,会计证上盖有信息确认印章,可按正常程序完成继续教育,无须再进行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
二、换证期的继续教育登记。无论是否换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一次。2015年10月1日前已经换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要在新证上加盖完成2015年继续教育登记印章;2015年10月1日后处于换证期的证书必须先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再换证,待完成继续教育后在新证上加盖2015年继续教育登记印章;其它证书在老证上加盖完成2015年继续教育登记印章。
三 、2015年继续教育。萍乡市2015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将于2015年10月至12月进行,会计人员可以选择网上学习或现场培训两种继续教育形式。网上学习的外地务工人员,登录江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入“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窗口学习,完成学业后,在网上打印出证明,凭学习证明上的时间要求于2015年10月至12月期间的工作日到市财校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盖章。
现场培训的具体安排如下:
1、培训时间: 10月15日至12月15日期间每周四、周五为上课时间。2015年9月25日开始报名,周一至周三为报名时间,周四、周五、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培训地点:上课时间为8:30,上课地点为萍乡市财校,培训结束后进行继续教育考试,凭考试卷、收据在从业证上完成2015年登记盖章。 3、培训对象:会计从业资格证已进行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的会计从业人员。 4、培训内容:《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管理会计基础知识、2014年最新税收政策解读、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管理政策解读、重要法律规范解读、2014年重大经济事件评述 5、 其它事项 (1)、各部门(单位)应鼓励支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2015年领发新证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2015年换发新证的人员需要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2)、下岗失业且纳入低保范围的持证会计人员,凭下岗失业证及对应的低保证减免其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培训费(不减免资料费)。 (3)、报名时,每周一至周三上班时间发放培训资料、收取培训费,费用合计为100元/人(含书本费、场租费、讲课费、考试费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一律不收培训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赣发改收费字[2008]28号)文件。
(4)、各县区财政局组织培训时,请将培训计划(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等)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备案,培训时间由各县区财政局自定。市财政局将对各县区财政的培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萍乡市财政局
二○一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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