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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萍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会计继续教育及会计从业资格登记的公告
萍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2013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及会计从业资格登记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从业人继续教育和会计从业资格证登记的公告》精神,现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2013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及会计从业资格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必须完成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后,才能进行2013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会计从业资格登记;未进行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的持证人员,必须于2013年12月1日—25日在省财政厅最后一次开放网上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成功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和会计从业资格登记工作,若先行进行继续教育,后期再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不成功,责任自负。
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有效的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成功后多年有效,无须每年都进行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已经进行了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会计证上已盖有信息确认印章或2010年以后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证书,按正常程序完成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登记即可,无须再进行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的证书,必须先进行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具体操作流程是:省财政厅将于2013年12月1日—25日最后一次开放网上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系统,未采集信息的会计人员,可以登录江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频道版中“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办事平台”进行采集,并在2013年12月25日前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前往市财校确认信息,然后登记年度继续教育工作情况。12月25日省财政厅关闭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后,市财校就不再受理历年度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确认工作,也不接受此类证书的继续教育登记,只受理省财政厅网上还在开放的信息采集类证书。
三 、2013年继续教育。2013年江西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将于2013年10月份至12月份进行,会计人员可以选择网上学习或现场培训两种继续教育形式。网上学习原则上仅限于外地务工人员,登录江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入“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窗口学习,完成学业后,在网上打印出证明,凭学习证明和外地务工证明按时间要求2013年10月至12月期间的每周一、周三全天及周五上午到市财校办理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登记。现场培训的具体安排如下:
1、培训时间: 11月2日至12月30日期间每周六、周日为上课时间。2013年10月10日开始报名,周一至周五为报名时间,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培训对象: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的会计从业人员。
3,培训内容:宏观经济形势分析,营改增政策解读,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解读等。
4,其它事项:
(1)、周六、周日上课时间为8:30,上课地点为萍乡市财校,培训结束后进行现场考试。
(2)、各部门(单位)应鼓励支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2013年办证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3)、对下岗失业且纳入低保范围的持证会计人员,减免其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培训费。
(4)、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发放培训资料、收取培训费,周六、周日一律不收培训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赣发改收费字[2008]28号)文件,即继续教育培训费100元/人(含书本费、场租费、考试费等)。
(5)、各县区财政局组织培训时,请将培训计划(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等)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备案,培训时间由各县区财政局自定。市财政局将对各县区财政的培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会计从业资格登记。
2013年为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登记年,市财校将对2012年和2013年两年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参加2013年现场培训的持证人员在继续教育合格后完成登记。参加网上培训的人员请于2014年2月15日至3月15日带好相关资料前往会计从业资格发证机关进行登记。在县区完成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由各县区财政局会计股造好名册(必须留身份证号)统一到市财校完成会计从业资格登记工作,市财校不受理县区的个人会计从业资格登记。
市财政局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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