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湖北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宁夏 | 海南 | 河南 | 黑龙江 | 西藏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内蒙古 | 深圳 |
本篇文章由会计继续教育网整理推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本溪市财政局:2015年本溪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本溪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辽财会[2013]653号)第四章 第十七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的规定,现将本溪地区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等按排如下:
1.学习方式:本次学习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
2.学习类别:分别为行政事业类、企业类。学员可根据本人实际选择类别听课。
3.学习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12月31日。
4.学习登记:累计学满24课时后开始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课,60分合格。通过考试的人员,3天后携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本溪市财政局会计处、本溪县财政局会计科(股)、桓仁县财政局会计科(股)办理学习登记。
5.本次网络培训,参加学习人员不需付费。请广大会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习,没按时参加学习的人员后果自负。
6.本次网络培训最终解释权归本溪市财政局会计处。咨询电话:42836632、42836634
附:2015年本溪市继续教育学习流程手册
本溪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此文章是由会计继续教育网(www.kjzjxjy.com)收集和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QQ 见网站底部,我们将及时处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谢谢合作!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湖北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宁夏 | 海南 | 河南 | 黑龙江 | 西藏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内蒙古 | 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