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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市中区各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及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和《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2016年度市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以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内容学时要求
(一)企业会计人员。1、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新修订和出台的准则及解释(第7号、第8号、)8个学时;2、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XBRL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相关知识4个学时;3、管理会计相关知识4学时,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1、政府会计准则4个学时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及行业等单位会计制度8个学时;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4个学时;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三、培训时间安排
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从7月25日开始到12月30日结束。
四、培训收费
按照川价函〔2003〕117号文件的规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资料费每人80元。
五、相关要求
1.请市中区各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及个人接此通知后,安排好本单位(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按时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2.会计人员需在网卡启用后,在规定时间天内完成学时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申请表及网培合格证于12月30日前到市中区财政局会计股进行当年继续教育登记。
联 系 人:陈 凯 陈国芳
联系电话:2173919 2176283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201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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