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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财政局:2024年邛崃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邛崃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成财会发〔2024〕2号)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精神,会计人员请登录“四川会计服务”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按属地管理原则,全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继续教育内容和学分管理按省财政厅要求办理。
四、继续教育形式
2024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为网络培训,会计人员自行在网络(网站:四川会计服务网;成都市财政会计学会网)选择公布的网络教育机构进行学习。
五、继续教育时间
会计人员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邛崃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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