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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各企业:
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鲁财会便〔2015〕8号),根据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经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于2014年12月31日前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及山东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山东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三、继续教育培训形式及时间
2015年度经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与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网络培训形式为主。
形式一:网络培训。会计人员可通过山东财经大学网络培训平台(山财培训网,网址http://www.1k100.com),进行报名注册和在线学习,考试合格(60分及以上),即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
形式二:集中面授继续委托济南大学威海函授站负责。培训地点:海滨中路18号港华燃气北4楼“济南大学威海函授站”。(海滨路在梦海小区下车,路西工商局南10米;青岛路在骨科医院下车,向东至海滨路西工商局南10米)。选择面授的会计人员,请带上本人会计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报名。
咨询电话:5230768,5268123, 5988555。
培训时间为2015年9月5日至12月31日。
四、登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取得合格成绩后,办理登记方式:
(一)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其数据由我区财政部门定期从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下载,审核后载入管理平台。本人无需到财政部门办理登记和打印。
(二)参加集中面授的会计人员,由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审核后上传管理平台。本人无需到财政部门办理登记和打印。
五、报名学习方式
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免费。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应通过网络培训形式予以补学,所需培训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学习流程如下:
1. 进入山财培训网首页,在“继续教育导航”栏中选择“威海”-“经区”,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完善个人信息完成注册。
2.选择学习课程(大于24学时),开始网络学习。累计学习达到24学时,参加网络考试,60分合格。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要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提供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妨碍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
(二)符合视同完成继续教育条件的会计人员,取得相关证明后30日内持相关证明,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过期不予确认登记。详见《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十三、十七条规定。
(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财政部门将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暂停其办理证书调转、变更以及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资格,取消当年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资格,不予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201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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