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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财政局:2015曲阜市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时间:2015-10-22 来源: 会计继续教育网
曲阜市财政局:2015曲阜市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曲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曲财【2015】17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开发区财政分局、市直各部门、驻曲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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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财政局:2015曲阜市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曲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曲财【2015】17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开发区财政分局、市直各部门、驻曲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5〕8号)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15〕13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市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由曲阜市会计管理机构管理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当年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形式

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教育的形式进行,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60分以上)。

本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委托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网址http://www.1k100.com/)省厅中标网站。参加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进入网站填报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姓名),免费点击“登录”进入学习系统(不需要到现场领学习卡),学完规定课时,并考试合格。

为方便广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成绩合格后,不再需要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注册登记(打印记录),继续教育记录将自动导入财政部门会计管理系统,并与职称报名、人员调转等后续管理工作相衔接。请会计人员打印并妥善保管好继续教育成绩单合格单,已备后期查对。

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将按照鲁财会【2014】1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应于本年度末,持会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有关免试证明材料到所属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三、继续教育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四、继续教育时间

2015会计继续教育时间从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

五、其他说明事项

1、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本年度免费,费用由财政部门负担,会计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

2、逾期未完成2015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持证人员,需登录山财培训网 (网址http://www.1k100.com/)进行补学。补学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实行网上缴费。每个补学年度同样应选择24学时以上课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

2、学习期间如遇有问题请与网站进行在线交流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网址http://www.1k100.com/)咨询电话:400-000-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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