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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财政局:2015滕州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滕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财政所、市直各部门、各类企业,省、市驻滕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财会【2013】18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枣财会〔2015〕5号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2015年1月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本年度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继续教育的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三种形式。
(一)、网络培训
持证人员登陆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或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chinarx.com.cn任选一网站进行网络学习(具体学习流程请查看附件1、附件2说明)。
1、凡参加财政部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未获奖但竞赛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12学分,剩余12学时请登陆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或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chinarx.com.cn任选一网站进行剩余课时学习。
2、没有完成知识竞赛答题及未参加答题的会计人员登陆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或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chinarx.com.cn任选一网站进行网络学习。
(二)、面授培训
金融、教育、卫生、建设、供销、交通等主管部门及会计人员在40人以上的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可直接参加网络教育,也可申请实行分类面授培训,经会计管理局审核同意后实行面授学习。
(三)、视同参加继续教育
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应于本年度完成继续教育网上登记。
三、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及注册方式
(一)、继续教育学习时间:2015年10月21日—12月31日止。
(二)、注册方式:
1、参加完本年度网络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考试合格后务必打印成绩单,请将成绩单上的条形码或二维码,自行粘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4页,电子信息由管理系统平台自行审核注册,不需个人办理其他注册手续。
2、参加面授教育合格的会计人员,由各主管部门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资料按规定格式装订(包括培训名单、考核成绩、试卷、考勤资料等)及电子版,报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注册,考试合格后请单位统一将继续教育面授学习申请表名单(附件4)上报财政局。
3、符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八、十九条,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请登陆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chinarx.com.cn上传相关电子版原始证件证明材料(论文、学生证原件、相关会计类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证书等),系统审核后(上传成功后五个工作日完成审核),会计人员务必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打印成绩单,自行将二维码粘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4页,电子信息由管理系统平台自行审核注册,不需个人办理其他注册手续。(操作流程查看附件3)
4、凡参加财政部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并获奖的会计从业人员视同完成当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4学分),有省财政厅统一导入学习信息。
四、收费标准
会计人员享受当年度免费继续教育,所需费用由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往年度未按时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31号规定,会计人员必须补学继续教育,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补学成绩合格后,打印成绩单,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五、工作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纳入单位会计工作考核范围。在继续教育执行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市会计管理局或网站客服联系。
滕州会计管理局电话:0632-5569925
滕州会计管理局邮箱:tz5569925@163.com
山财培训网客服电话:400-0004555
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客服电话:0531-8806526 400-615-0689
附件1、《山财培训网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操作流程》
附件2(参照2014年度):《山东继续教育网网上学习操作流程》
附件3、 《视同继续教育申请操作指南》
附件4、 继续教育面授学习申请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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