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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财政局关于2018济宁市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时间:2018-12-05 来源: 会计继续教育网
济宁市财政局关于2018济宁市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济各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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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财政局关于2018济宁市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济各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8〕50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18〕13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市市直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1. 隶属市直(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时间

市直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从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结束。

三、继续教育形式

市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2018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网络培训及面授培训,每学时折算3学分。

2018年市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教育。隶属济宁市直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济宁会计信息网,选择“山财培训网”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注册学习(只能选择其中一家服务机构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年度网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网络培训机构负责办理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无需到市财政部门办理手续。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继续教育平台中打印并妥善保管好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单,已备后期查对。

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可根据需要举办本系统、本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培训实施前10天应将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人员信息、培训内容等以书面形式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吴泰闸东路75号市财政局6009房间)审核备案同意后,可自行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培训,培训结束20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和合格人员名单上报会计管理部门,以便会计主管部门对继续教育结果给予确认登记。

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的,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有关人员应于继续教育结束前(2019年3月31日),持身份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济宁市财政局会计科(6009房间)办理继续教育确认登记。

四、继续教育内容

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企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税收法律法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作为重点。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

3.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事项

1、未完成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学时按照原规定执行,即年度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应从市直委托的两家网络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网站进行补学。补学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实行网上缴费。每个补学年度同样应选择24学时以上课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

2、参加学习的人员请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录,登陆后请务必完善职称信息,否则将无法学习。如无法正常登录,请进行注册,注册时务必完善职称信息,否则将无法学习。注册信息请学员填写时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行为,成绩无效。

3、学习期间如遇有问题请与网站进行在线交流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网址http://www.1k100.com/)咨询电话:400-618-6755;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http://accjining.ce.esnai.net/)咨询电话:4009005955。

                                       济宁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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