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湖北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宁夏 | 海南 | 河南 | 黑龙江 | 西藏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内蒙古 | 深圳 |
本篇文章由会计继续教育网整理推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1东营港经开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东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1〕13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
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之前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通知已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专题发布)
二、继续教育学分
我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三、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2021年度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办法等。
(二)继续教育形式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方式进行,由山东财经大学承办。
报名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员需先登录东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dygate.1k100.com/)选择山东财经大学注册学习。考试合格后,学员可自行打印并保管好成绩单,以备后期查对。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部实行免费教育,参加学习的学员请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进行登录学习;逾期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可进行补学,补学费用由个人承担,实行网上缴费。
(二)为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指导及管理服务,网络培训机构在当地设置了承接商(山东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培训过程中遇到学习问题,可致电承接商或至承接商处进行咨询(联系人:徐宝蕊,联系电话8333296/15605469055,地址:东营市华城教育培训中心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29-1号(海河社区原阳光365社区3楼)。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2021年4月12日
此文章是由会计继续教育网(www.kjzjxjy.com)收集和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QQ 见网站底部,我们将及时处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谢谢合作!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湖北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宁夏 | 海南 | 河南 | 黑龙江 | 西藏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内蒙古 | 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