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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临沂兰山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通知
兰山区全面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为做好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临财会〔2021〕4号)要求,我局积极安排部署,现我区继续教育工作已全面开始。
此次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兰山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陆山东财经大学或者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网站进行学习,累计学习达到60学分以上并参加考试合格即为完成网络学习。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以现行会计准则、制度、政策、法规为基础,按照适用有效、按需施教的原则,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自身行业类别和职称层次选择学习内容,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继续教育的时间自4月起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
兰山区财政局为确保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及时印发了红头文件,并通过协同内网、会计之家、QQ群、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信息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在工作日登陆“山东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为需要先完成信息采集才可以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及时审核提交的信息采集、信息变更,确保兰山辖区内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顺利完成学习;三是耐心接听每一个咨询电话,细致回答各类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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