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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青岛会计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一、有会计证的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答:是的。根据201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多少时间?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学时相当1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24学分。
三、继续教育有几种方式?
答:主要分为网络培训、面授培训、经财政部门同意的系统行业自行培训、视同培训四种形式。具体类型请参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注:已发布在“青岛市会计信息网”)。
四、青岛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否收费?
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我省取消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
任何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为名开展的培训、学习,一律不得向会计人员收取费用。会计人员所在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必须经财政部门备案、核准后,可以核定继续教育学分,但不得向会计人员收取费用。
五、会计专业在校大学生,考取了会计证,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答: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已明确规定,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24学分,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如有此类情况,需持有效证明材料,到所属地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核定登记。
六、哪些会计相关考试成绩可以视同完成继续教育?
答: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七、如何参加网络培训?
答:会计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会计证到所属地财政部门免费领取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卡,按照说明自行登陆网站学习。通过网络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分信息一般将会在10日内统计并维护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库中。
八、如何查询本人的继续教育学分?
答:我市的会计人员可查看“青岛市会计信息网”首页的“青岛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网上查询”。
九、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可否参加继续教育?
答:信息采集后方可进行继续教育。
十、网络培训可以多次登录吗?
答:可以,系统会有记忆功能,自动计算学分。
十一、网络培训还设置必学课程吗?
答:不设置必学课程,只设置推荐课程,会计人员根据本人情况自由选择。
十二、网络培训还考试吗?
答:需要考试,在学习期间网站随机弹出试题,每个课程单独计分,测试满60分以上才可获得本课程的相应学分。
十三、视同学分如何核定?
答:按照管理规定,视同学分需持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地财政部门办理学分核定登记。具体情况可咨询各地会计服务电话(已发布在“青岛市会计信息网”首页)。
十四、单位应如何对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和单位应鼓励和支持会计人员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保证受训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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