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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顺利完成2012年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平稳启动2013年网络继续教育,根据沪财会〔2010〕22号和沪财会函〔2010〕5号的规定,现将2012年末和2013年初网络继续教育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截止时间。2012年网络继续教育网上付费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24时,预约测试截止至2013年1月31日24时,参加测试截止日为2013年2月28日。逾期未预约测试、未参加测试或未通过测试的,主管财政机关对其2012年继续教育将不予确认,网络继续教育费用不予退还。
2012年网络继续教育,是指本市学员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付费的网络继续教育,含2012年度和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各网校应及时将上述规定在各自的“上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页面上提示学员。
2. 2013年2月测试安排。根据目前学员学习和测试情况,预计2012年1、2月集中参加测试的学员较多。各测试点应科学安排测试时间,尽可能满足学员参加测试的需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各网校可通过短信方式提示学员完成学习和预约测试等事宜。
(1)由于涉及补以前多个年度继续教育、预约测试未参加测试和参加测试未通过等不同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在2月份至少安排两次测试。第一次测试安排在2月10日前,面向所有完成学习尚未通过测试的学员,学员应在1月31日前预约完毕。第二次测试安排在2月末,面向补测试学员,学员应在补测试前重新预约。各单位应分次向学员开放两次测试预约。
(2)完成学时的所有学员必须参加2月10日前的测试,各测试点可安排两个半天的场次(以法定假日为宜)供学员选择,场次根据实际人数确定。测试结束后,测试点应提醒未通过测试的学员预约补测试,并立即将测试结果和参加补测试学员名单提交网校和主管财政机关。
(3)参加测试但未通过的学员以及预约测试未参加测试的学员,网上重新预约后应参加2月末的补测试。补测场次和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测试点应通知学员参加2012年最后一次补测试。该次补测试网上预约时间不受前次测试后10天或30天限制。各网校应做好相应调整准备。
(4)网校应缩短测试预约至实际测试的间隔,根据2月份测试的安排,及时做好测试信息传递、发票寄送、补测权限开放等工作。
3. 2013年网络继续教育。2013年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自2013年4月1日统一开始。
徐汇区联系电话:64718058 64718500 34164530*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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